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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路燈廠家如何設計道路照明

發(fā)布日期:2013-07-05

 道路照明所定義的范圍涉及非常廣泛,行人和車輛與其密切相關,LED路燈廠家對道路照明提出質和量的要求。而對于城市市區(qū)的道路照明,應從美學和城市規(guī)劃三維空間的角度對道路照明設計提出協調優(yōu)雅、點綴配光等高質量的要求。道路照明已與生產生活及城市的面貌息息相關,它集實用功能與美化功能于一體是城市的形象及整體經濟實力的體現同時也是城市文化及風格的象征,也體現一個國家的照明技術制造技術。

隨著城市經濟的發(fā)展城市道路的建設對燈具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總體看來,燈具正朝兩個方向發(fā)展:一是注重觀賞性;二是注重功能性。根據城市的路網情況道路的功能性及道路景觀要素將城市道路分為交通性道路商業(yè)性道路和游覽性道路三大類。

 一、交通性道路。城市交通性道路照明主要目的是為了使各種機動車的駕駛者在夜間行駛時能辨認出道路上的各種情況以保證行車安全同時也為行人提供夜間行走的光環(huán)境。夜間,要使車輛在道路上始終行駛安全,就必須具備良好的視覺條件要有視覺舒適感。也就是說, LED路燈廠家應滿足視功能和視舒適兩項指標。

二、變通性道路照明有一個主要目的: 1)保障機動車機動自行車腳踏自行車的使用者以及其他機動和動物牽引的車輛安全行駛。2)保障行人看見障礙物辨認方向識別其他行人并為他們提供安全感。3)改善環(huán)境的夜間面貌。

三、車行道燈(路燈)主要突出功能性作用,之所以把車行道燈歸結為路燈,是因為根據該類燈所處位置和該類燈的目標對象較路燈的范圍相對更窄。一般而言車行道燈固定地確定了該類燈具所覆蓋的范圍但是由于路燈在國際上已經被廣泛地使用但是車行道燈應該說更能準確地反映燈的用途范圍和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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