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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yè)展示空間照明設計的方法

發(fā)布日期:2016-03-14
  由于空間功能的特殊性需要根據不同季節(jié)以及新系列產品的推出,不斷的更換照明設計,以符合新情況下的照明要求,所以商業(yè)展示空間的照明設計顯得尤為重要。下面分類講述商業(yè)展示空間的照明設計的方法。

  1.以人工照明為主,自然采光為輔。商業(yè)展示空間的采光一般分為自然采光與人工照明。但是由于商業(yè)空間建筑本身的特點,以及商業(yè)展示空間要滿足各種展示的需要,人工照明在商業(yè)展示空間中的應用最為廣泛;為了避免自然采光的不均勻,和滿足多種展覽方式,所以應以人工照明為主。

  2.光線照度應滿足觀眾在眼睛無明顯疲勞的條件下觀展的基本要求,并且能確保觀眾正確辨別展品顏色和辨認展品細部,展品表面照度一般為200LX—2000LX,光敏性的展品表面照度最低不小于120LX。

  3.光線照度應考慮以下因素:展品主要部分照度均勻,墻面應補充足夠的垂直照明,這樣各展品的受光和投影可避免相互影響,也不干擾觀眾視線。展品表面照度與展廳一般照度之比不宜小于3:1,展廳一般照度與展廳環(huán)境照度之比不宜小于2:1。

  4.商業(yè)照明展示空間中內應避免光線直射觀眾和眩光。應限制光源亮度,當光源照度遠大于一般照度時,就應采取遮光措施,或擴散光線或降低光源亮度,在玻璃柜內布置展品時,應使得展品照度高于玻璃面照度。為了使玻璃柜上不出現(xiàn)鏡像,應保證柜內展品照度高于一般照度的20%。

  5.人工光源的選用應根據展品類別和陳列設計需要確定。應注意燈具顯色性、發(fā)光效率、照度穩(wěn)定、含紫外線量以及投光形式。設計應考慮用足夠數(shù)量的導軌來強調陳列氣氛。

  6.應合理選擇色溫、照度、光色對比度來表現(xiàn)特定的光色、氣氛、突出商品質感、色彩等。

  7.進深大的營業(yè)廳應加強廳內深處的照明。進口和深處應采用明亮的照明。假設營業(yè)廳內平均照度為L,則店面照度1.5-2L;櫥窗照度2-4L;深處陳列照度2-3L;柜臺照度2-4L;重點陳列商品重點陳列區(qū)照度3-5L;一般陳列架、陳列臺照度1.5-2L。大中型商店應設事故照明以供繼續(xù)營業(yè),其照度不宜低于一般推薦照度為10%。